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号)等文件精神,按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60号)的要求,现将我院招生复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合格要求
初试总分不低于75分。
二、申请材料审核。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 材料清单:
(1)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4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内容和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中山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材料提交要求:
(1)格式:上述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证书等需原件扫描,不扫描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按清单序号及内容整理成一份PDF,原件由考生留存,现场面试以及入学时需提交原件检查。
(2)提交邮箱地址:daiyw7@mail.sysu.edu.cn
邮件命名方式:【2024港澳台硕/博士报名】+姓名
以上材料请于6月19日下午14:00前完成提交。
(3)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综合考核。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2. 考核分值及内容: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为主。
3.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考核小组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考核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考生须准备约2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将发送至报考邮箱,请考生密切留意邮箱信息。
5.复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四、录取
1. 博士按各招生博士导师分别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按招生专业(方向)将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排序。
2.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五、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电话:020-39332651
邮箱:daiyw7@mail.sysu.edu.cn
(二)申诉及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