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和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102 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启动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个(竞争名额),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2个(其中1个名额为竞争名额),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2个(其中1个名额为竞争名额),学院推荐人选由学校差额遴选后,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最终公布的名单为准。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参照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定标准开展评选。
五、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请报名学生于2024年9月10日之内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csxggy@163.com,逾时视为放弃申报。个人材料、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年级、培养类别(博士/学硕/专硕)、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进行命名,纸质版最晚于9月20日提交至学院201办公室。
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 《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文档);
- 推荐汇总表(EXCEL文档)。所提交电子版表格须包含所有字段,所提交纸质版表格只需打印对应字段内容;
- 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4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
- 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ZIP文件):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