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传播与设计学院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传播与设计学院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10、11、12级本科生(留学生除外):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xsc2000.sysu.edu.cn/tz/tz003/118111.htm)以及《关于港澳台学生参评2012-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http://xsc2000.sysu.edu.cn/tz/tz003/118727.htm)。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班奖学金分配名额
班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港澳台侨生参评推荐人数 |
10新闻 |
1 |
3 |
4 |
8 |
12 |
3 |
6 |
10公关 |
1 |
2 |
3 |
6 |
10 |
2 |
|
10数媒 |
1 |
2 |
3 |
6 |
9 |
2 |
|
10艺设 |
1 |
2 |
3 |
6 |
9 |
2 |
|
11新闻1班 |
1 |
2 |
3 |
5 |
7 |
1 |
|
11新闻2班 |
1 |
2 |
3 |
5 |
7 |
1 |
|
11公关 |
1 |
2 |
3 |
5 |
8 |
2 |
|
11媒创 |
1 |
2 |
3 |
5 |
9 |
2 |
|
11传播 |
1 |
1 |
1 |
2 |
3 |
1 |
|
12级1班 |
3 |
2 |
2 |
5 |
7 |
1 |
|
12级2班 |
3 |
2 |
5 |
7 |
1 |
||
12级3班 |
3 |
2 |
5 |
7 |
1 |
||
12级4班 |
3 |
2 |
5 |
7 |
1 |
||
总计 |
12 |
29 |
34 |
68 |
102 |
20 |
6 |
注:该表格为分配给各专业的奖学金名额,名额计算依据是各专业上报人数乘以中山大学本
科生手册规定的比例后进行四舍五入得出.
二、 捐赠奖学金评选程序
申请者在8月24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到学院学生办公室302,并登陆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捐赠奖学金”,选择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院系将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下面是学生处公布的传播与设计学院学生可以申请的捐赠奖学金项目及条件:
名称 |
人数 |
金额 |
条件 |
时代地产奖学金 |
3 |
5000元/人 |
此奖学金为差额评选,由时代地产组织面试,从24名候选人中择优评选20人,落选的学生可获得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其他专业优秀的10级和11级本科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十名,综合素质、品德优良(此项评判标准参照时代地产校园招聘素质要求);拥有个人特长,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的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有个人发明创造可作为加分项 |
光华教育奖学金 |
1 |
1500元/人 |
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 |
言承旭奖学金 |
4 |
3000元/人 |
传播与设计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山医学院本科生。新闻学系2名、公共传播学系1名,眼科视光学系1名,要求12名获奖者中有一定的男生比例 |
恒生银行奖学金 |
2 |
4000元/人 |
管理学院、岭南学院、传播与设计学院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1级学生 |
三、 评选国家奖学金要求
1、参评资格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2-2013学年度无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所有记录在教务系统考试的成绩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
(5)符合学校对申请奖学金学生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要求。
2.2013年8月22日-8月24日期间登录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四、 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
1、参评资格
(1)2010-2012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2年经院系申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2009级五年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学生处公示的名单为准);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2-2013学年度无违纪行为;不得有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等情形;
(4)所有记录在教务系统考试的成绩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年级)前50%或综合测评排名比上一学年进步10名(含)以上;
(5)符合学校对申请奖学金学生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要求。
2. 2013年8月22日-8月24日期间登录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五、港澳台侨生参评2012-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
1. 各班评定小组根据奖学金评选要求对港澳台侨生进行公益时数认证以及德育加分评定,对本班参评的港澳台侨生进行排序,并于8月21日前将评定结果提交到 1513728318@qq.com。
2. 申请参评的港澳台侨生需要在8月25日前登录奖学金网页
(http://ecampus.sysu.edu.cn/sims/)“捐赠奖学金(港澳台侨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各班需要在17日前将评定结果填入“德育加分导入模板”中,并发到1513728318@qq.com。在提交结果前需要在本班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请各班尽快完成德育加分评定工作。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传播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