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司法与媒体研讨培训会议”及“《中英新闻媒体法比较项目》启动和论证研讨会”在我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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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司法与媒体研讨培训会议”及“《中英新闻媒体法比较项目》启动和论证研讨会”在我院举行

       2012年2月25日、2月27日,“互联网时代的司法与媒体研讨培训会议”及“《中英新闻媒体法比较项目》启动和论证研讨会”先后在我院举行。
       互联网时代的司法与媒体研讨培训会议”由中山大学全媒体研究院主办,与会人员包括传媒界、律师、司法和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及我院师生共约60人。研讨围绕“互联网时代的表达自由与人格权保护”、“司法公开与信息公开”、“互联网时代的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三个单元展开,由九位来自高校、媒体及司法部门从业者分别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从业案例主讲。主要讨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新闻界、新闻工作者及公众如何在表达自由同时,又要形成尊重事实的风气,以及在此背景下,法律如何保护公众人格权,如何处理传媒和司法的关系,加强新闻法的研究和媒体与司法研究,实现追求民主正义和推进民主法治的进步。
       2月27日在我院召开的“《中英新闻媒体法比较项目》启动和论证研讨会”由展江教授主持。来自我校及其他高校传媒领域、英国卡迪夫大学的专家、学者共17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中英新闻媒体法比较项目”拟从中英历史文化传统、两大法系的区别出发,对中英国际法、宪法中与新闻媒体相关规定及各专门法层面对诽谤法、隐私法、信息公开法以及保密法等领域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比较研究。研讨会介绍了该项目的背景、项目成员、拟完成的任务,且在“中国媒体法和媒体法研究现状”、“英国诽谤法现状及当下改革”、“中国法院审理诽谤案的情况”等领域进行了学术探讨,并就如何培养高校媒体法和媒体伦理教师和如何建立媒体法案例数据库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