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传播与设计学院各师生: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现将2018-2019学年国强传媒
学子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及资助金额如下:

三、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申请捐赠助学金须满足资助方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评选原则
学院(系)应综合考虑学生本年度已获资助情况,包括校外资助(含生源地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励志型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仅可获评一项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最多可获评不超过两项助学金。
已获“国强传媒学子奖学金”同学,不兼得此次“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
已获“荔枝专业硕士奖学金”同学,不兼得此次“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助学金书面申请,并填报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包含:
①传播与设计学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②个人申请书(用A4规格纸张书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
600字以上)
③传播与设计学院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
2、学院初评与公示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
学院(系)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在公示期期间,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提请复议。
3、审核和公布
完成初评公示程序后,学院将本次助学金评选结果信息填入《传播与设计学院2017-2018学年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获助名单由捐赠方确定。
五、提交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应在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助学金评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请发送至邮箱yl698102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的国强传媒学子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203要老师办公桌,材料包含个人申请材料等。
六、其他事项
(一)负责人务必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资格,指导学生填写申请材料,杜绝出现材料不全、填写错漏、申请书或感谢信称呼错误、信息失实、未落款签名等情况。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影响学生最终获评结果。
(二)如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出现名额剩余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做好调配。
传播与设计学院 学工办
2018年11月21日
(联系人: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3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