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层领导干部中开展第二期在线自主选学的通知
关于在中层领导干部中开展第二期在线自主选学的通知
关于在中层领导干部中开展第二期在线自主选学的通知
中大党组发〔2011〕24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和《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学校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建设了中山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在线学习中心”)作为全校中层领导干部培训和自主选学的网上平台,并已于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开展了第一期培训学习。在总结第一期培训学习工作的基础上,拟在全校中层领导干部中开展第二期在线自主选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0〕3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高等教育实际和学校发展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服务。
二、参加人员
全校副处实职以上中层领导干部。
三、学习时间
第二期在线自主选学的时间为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
四、学习内容
1、第二期在线自主选学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我校干部培训班面授课程录像以及相关学习资料。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提供的课程主要分为“国家宏观发展形势 ”、“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学校管理实践”、“现代大学理念与制度创新”、“高等教育管理热点问题”、“领导者能力与素质建设”等专题讲座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面授培训班”课程录像,另外还设有“百科视频”及“学习参考资料”等栏目。
2)为更好地将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开展相结合,校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制作了一批学校领导、专家学者所作专题报告和校内干部培训班面授课程录像以及其他学习资料。
2、在线学习中心的整个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必选课程和自主选修课程三个模块,上述两个方面的课程录像和学习资料按其内容分别归类于三个模块中。在本期学习结束前,学员必须全部修完必修课程,其他课程内容和学习资料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学。
五、学习要求
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要求参加本次自主选学的学员,应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时(每学时40分钟)的学习任务,包括必修课程、必选课程和自主选修课程。
2、学员参加本期自主选学应就所学课程并结合自己所从事工作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本期学习结束前完成并提交。学员完成在线学习的学时数须在提交学习心得的前提下,方计为有效。
3、参加在线学习的学员实行实名管理,每人分配一个帐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在线学习中心提供的所有视频课程仅限于学员学习时使用,未征得同意,不得作此范围以外的用途,更不得对视频课件进行下载及传播。
六、督学、助学的相关事项
1、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负责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的在线学习工作,管理和维护在线学习中心,制订本期培训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二级单位协助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做好本单位干部培训学习的日常管理工作。
1)为便于相关工作的联系和协助落实所在单位培训学习任务,请各单位确定一位在职干部为本期自主选学工作的联络员,并将联络人相关信息按回执(见附件3)要求填写后,于10月8日前书面报校党委组织部。
2)联络员应及时将校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有关学员学习情况的反馈通知到学员个人,并提醒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联系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做好网络维护工作,为学员畅通访问在线学习中心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3)各二级单位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推荐本单位制作或收集的优秀课程视频或课件。
3、学员参加在线自主选学的费用纳入学校中层干部培训经费预算,由学校统一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支付。
4、学员参加在线学习中心的培训和学习时有任何询问或建议,请与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文科
电话:84110068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