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戴雨薇

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有关工作要求,我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 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份,须注明申请的具体专业和方向。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页内签名。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1份,并提供排名证明1份。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我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院招生要求的,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预计于9月29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1)申请者须于9月26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9日至10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具体复试流程请申请者密切关注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及单位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

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三、初审与复试

1. 我院各招生单位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2.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3.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复试形式为网络面试。我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我院存档。

四、待录取与公示

1.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获得我院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 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3. 2023年10月20日前,我院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我院官网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复审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七、其他相关说明

我院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若上级部门在 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4

咨询电话:(020)39332651

电子邮件:xiaq9@mail.sysu.edu.cn   邮政编码: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