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硕士研究生谭家辉、NGUYEN, THI GIANG、MOHAMED, MOHAMED ALI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5〕33号)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我校允许注册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在学制的基础上延长2年。”;第七章第四十条规定,“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第四十一条第八款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新闻传播学院2018级硕士生谭家辉(学号:18220022)、2019级硕士生NGUYEN, THI GIANG(学号:19240041)、2019级硕士生MOHAMED, MOHAMED ALI(学号:19240042),分别于2018年9月与2019年9月入学,至今皆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间。
根据《关于对2025年6月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提前预警的通知》、《关于对2026年6月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提前预警的通知》,学院已于2024年10月12日起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向三位学生发送《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Notice About Expelling Graduates who have Exceeded the Maximum Study Period),但至今未获回复或收到申辩材料。
学院现拟对上述三位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生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辩材料(可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学生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者,学校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020-39332651(郑老师)
电子邮箱:zhengyq85@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东校园新闻传播学院204室
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12月3日


